女孩從巴黎回來了,原來女孩最討厭看到男孩女孩的代稱,嘿,大概和我討厭文青這個不明所以的詞一樣吧。
昨日妳剛回來,我們竟就在難得擁擠的公車上巧遇。妳說:我已經叫一百遍妳的名字了;哈,開玩笑的啦。老實說我根本忘記妳究竟是幾號要回來了,因此那瞬間有點錯愕。一整天的seminar有點不堪負荷,我那時候一定看起來好狼狽,套句妳的話,欸眼睛變得更小了。
所以今天下課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散步。我亂七八糟地講一堆話,其實有那麼點迫不及待的味道。多麼喜歡妳老可以忍受我很累亂講話的時刻,或者是很煩躁需要大量走路和看天空的時刻。妳靜靜聽完,停頓了一會,說:很好啊。我發現這好像是妳的口頭禪,妳總是誠摯地(而非敷衍)說著很好啊,就去試啊,為什麼不?總是備受鼓舞。因為那感覺一點也不刻意,也不帶有太多的評價。
然後妳好認真想知道我這三天上課在幹嘛,我混亂的下了一堆奇怪的結論,妳還是好認真聽著。我知道妳會感興趣,覺得被理解的感受很好。
討論完臺灣出版商的翻譯問題和其他種種,繞回來她和她。妳說妳從我身上去理解她,我何嘗不也是如此?也許我們終究可以達成一個共識,雖然下了決定之後,並不會因此而輕鬆,但是為了這份美好,會繼續努力。
所以我們就在漸漸變得又乾又熱的太陽底下走了一會的路。明明知道不可能這樣永無止境地散步下去,可是這個時候,還真的是,真的是很好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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